据北京丰台官微消息,202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北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乡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丰台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城中村改造相关研究。
丰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辖区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关注上海市、广东省城中村改造动向,学习借鉴工作推进经验,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系统研究丰台区城中村改造的总体目标、可行性实施模式、工作程序以及保障性措施。
丰台区以街道、镇域或多个行政村为统筹研究范围开展项目研究,按照“资源任务统筹搭配实现资金平衡、分区分批逐步实施促进整体改善”原则,谋划了花乡中部组团、南苑湿地及太平桥等7个计划2024年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总量位居全市前列。总占地面积约657.95公顷,涉及住户6000余户;涉及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39.91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369.5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近898.47亿元。
为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丰台区主动联系优质大型央企,充分利用央企国企优质资源,系统介绍丰台区城中村情况,并计划按照“指挥部+平台公司”的模式,“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吸引优质企业共同参与城中村改造。
2024年2月1日,丰台区政府召开城中村改造专题会,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审议通过了《丰台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当日实现了西南郊冷库及周边、花乡中部组团两个城中村项目第一笔专项借款资金发放。西南郊冷库及周边城中村项目第一笔专项借款资金由农发行北京分行发放,具体金额为1亿元,为全市首笔发放的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同时,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笔专项借款资金1亿元由国开行北京分行发放。北京市第一批计划发放专项借款资金的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截至目前,有3个项目实现专项借款资金发放,丰台区占2个。下一步,在此前工作基础上,丰台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适时启动地上物腾退相关工作,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度,继续推动剩余借款资金发放,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落实。
来源/丰台区住建委、行管处
编辑/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