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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成立全国首个法律文化传播学社

近日,全国第一个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文化传播学社在厦门大学成立。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说:“厦门大学法学院整合学校现有的法治传播资源,牵头成立法律文化传播学社,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新路径,通过理论学习、普法实践、课题调研等活动,培养既懂法律、又懂传播的复合型人才,提升法治传播效果,为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厦大力量。”

在成立大会上,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徐进功希望同学们通过法律文化传播学社的平台,不断加强自身对法治理论的培养深度、法治思维的训练广度和法治精神的孕育温度,努力成为德法兼修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传播学社的首任社长林晏泽同学表示,学社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项目,通过相关法治传播典型案例分析、媒体传播观察、街头普法实战训练、互联网技术公司智能验算展示以及与司法宣传部门合作实践基地等全景方式,打造课堂教学、课外实践、学术实务并重、线上线下结合的法治传播人才培养生态,构建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的法治传播共同体,形成整合各类资源的法治传播平台。

学社的指导老师,厦门大学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郑金雄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只有进一步促进法治传播,才有可能‘让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使法治精神进入公民内心,成为内化于心的行动准则。但在法治传播实践中,我们发现既懂法律又懂传播的复合型人才很少,甚至可以说这块的缺口非常大。而人才是一切事业的基础,法治传播人才培养正是在法治传播实践需求中产生的,高校应该立足新时代、回应新需求,及时调整思路,转变理念,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法治传播人才,这次厦大成立法律文化传播学社,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希望能整合现有的法治传播教育资源,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成立大会现场,厦大还举办了全国首届法治传播人才教育高峰论坛,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大大学、厦门大学的学者专家就“法治传播人才的时代需求”“法治传播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法治传播中的学科交叉与融合”“法治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法治传播人才培养的机制创新”等议题展开了研讨,与会嘉宾普遍认为,厦门大学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文化传播学社的成立,以及全国首届法治传播人才教育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将推动更多法学、传播学的交流合作,共同迎接我国法治传播人才教育事业的新春天。(张启智 郑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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